4年前,一个名叫Centrium North York的楼花(预售房)广告铺天盖地地出现在多伦多的华文媒体上,吸引了众多买家疯狂追捧。到了今年8月份,原本应该高高兴兴收房的购房者,面对的却是一片杂草丛生、毫无动工迹象的工地,其中更有约130人收到该楼盘代表律师之一,韩裔律师Meerai CHO于8月6日发出的信件,声称自己因“失误(error)”将这些买家所支付的、高达1300多万加元的购房定金转到了同为韩裔的项目开发商的账户。现在她所管理的信托账户里已经没钱了,开发商则已“失联”,自己也宣布破产。
在加拿大,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至最后向购房者交付产权,新建房产项目的开发通常需要经历5、6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里的“销售”环节早于“施工”环节,购房者往往是对着图纸签订合同、交付定金(通常是房价的20%至30%,自合同签署起分数次支付),然后等房子建成交付后再办理房贷、支付按揭。为了保障买房者的利益,这笔定金不是直接打给开发商,而是存到开发商的代表律师的信托账户(Deposit in Trust Account)。根据法律规定,在正式交房前,开发商是拿不到这笔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