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ub.bcbay.com/upload_files/image/201801/20180112_15158166325476.jpg 一名加拿大华人男子G某由于犯罪,面临被递解出境。通过上诉,G某本有机会逃脱被遣返的厄运,可是由于他更改地址却没有通知当局,导致错过了一封重要的通知信件,并被视为放弃上诉。G某遂向联邦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又遭驳回。 据加拿大联邦法院公布的信息,G某于1993年成为加国永久居民,但是一直没有入籍。在2011年,他被法庭裁定一项“不正当使用信用卡”(improper use of a credit card)罪名成立,并被判以缓刑(suspended sentence)。 有鉴于G某犯下较严重的罪行,联邦移民部于2012年7月向他发出了递解出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