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 or Marriagement Agreement)是近几年才在华人圈中流行起来的,但其实在西方国家是非常普遍的做法。签署婚前协议有点“丑话说在前面”的味道,在结婚以前,双方就婚后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讨论,白纸黑字明确划分好各方利益,这自然不是什么浪漫的事儿,对很多爱到你侬我侬的恋人来说,可能有些伤感情,但是时下年轻人的态度越来越开放,并不避讳谈论这个问题。如果真的有需要,事先做好协议也不是什么坏事儿,谁都不希望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