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对于参议院体制究竟是一个早该被时代淘汰的“古董”,还是依旧能发挥制衡立法系统内部权力的职能机构,加拿大社会一直有不同的看法。加拿学术界、政治家以及普通的民众也一直在试图寻找让参议院焕发“第二春”的方法 。在上世纪60年代之后,有关参议院改革的方案也层出不穷。当时正是魁北克独立闹得最凶的时候,离心力越来越大,法国后裔要求更大的自治权。而加拿大西部各省份也因为自己受重视不足而“逼宫”国会要求得到更大的权力。这些省份认为,他们在参议院的代表性和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体现,纷纷呼吁政府在维持联邦体制的同时给予省更大的权利。面对来自地方和公众的压力,1978年,执政的自由党提出将参议院改为“联邦院”(House of the Federation)的法案,在确保联邦众议院在加联邦体制中最高权威的同时,让各省在联邦就地方事务进行立法时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但这次改革提案实质上并未真正触及到参议院体制缺陷的根基,改革的结果不仅仅没能提升参议院的政治影响力,反而拉大了参众两院之间的势力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