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查看: 23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蒙城新闻] 最受新移民喜爱的5大城市 蒙特利尔居首 温哥华垫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9:5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受新移民喜爱的5大城市 蒙特利尔居首 温哥华垫底
% M0 s$ ^- n/ e0 v+ P/ i/ F2012年11月02日  来源: 星岛日报2 U/ Q' M4 s" l/ f9 a

! l6 M: [. N6 Q! r2 |- |
* H! G6 v' U! U" J0 q调查显示,最受新移民喜爱的5大城市分别是满地可、卡加利、爱民顿、多伦多及温哥华。此次调查又发现,移民面对的最大挑战是就业,其次是想念家人、交友、天气和申请信用卡,跟着是寻找居所和语言障碍(见附表)。
4 G$ B4 U  _6 C! Y' c8 o
( H7 M, P% K1 T0 v% n* F, O该项由加拿大滙丰银行(HSBC)委託安格斯列特民调公司(Angus Reid)所做的「刚到加拿大(New to Canada)」网上调查,于今年8月中调查全国各地607个过去10年内抵加的成年新移民,从而瞭解他们对移民加拿大的体验。
/ k5 z' Y  Q0 [) k8 y3 b5 {: r
新移民普遍感到加国温暖友善。资料图片
满地可膺最友善城市
1 u0 e' P. f! p' `; R8 s结果发现,加拿大虽然寒冷,但82%的新移民表示感到这里温暖友善,84%的新移民说会建议亲友移民到加拿大,5大受欢迎城市当中89%受访者认为满地可是最友善城市;卡加利/爱民顿以84%紧随其后;之后是多伦多(79%),而温哥华则以73%位列欢迎移民的城市之末。% r: X. n7 b: w4 M
至于为何选择加拿大?新移民举出生活方式(42%)及家庭(42%),为他们选择移民加拿大的两大原因,而其他原因则包括职业理由(27%)、个人教育(20%)、子女教育(15%)及财务理由(17%)等。 生活方式及天然美景和环境是移民喜欢加国的头两大原因,分别佔78%及73%;其次是当地人民(42%)及教育机会(39%),以及可以保存自己的文化传统。
- H% f  m! X" v! K* k  \, B51%对生活开支最不满
* D% z6 w% M+ i9 v( g$ P% _不过,51%受访者对生活开支最为不满,其次是就业机会(33%)、住房(23%)及经济机会(20%)。有趣的是,每四人中却有一人 (25%) 表示没有任何不满。
* @& W. s* o, N$ o) J& O" A% g, Q当被问到移民到加拿大后,最令他们感到吃惊的是甚么时,56%移民回答是昂贵的房地产价格;一半的受访者则指是他们在移民前接受过的教育和培训资历被低估;还有昂贵的生活开支(42%),以及昂贵的汽油价格(26%)。与此同时,调查发现,尽管加拿大风景优美及生活质素佳,而国民亦友善,但是移民在抵埗后在生活上难免遇上求职和思亲等难题(见附表)。
5 u& t0 ~$ e8 o在族裔方面,最吸引欧洲移民前来加拿大主要原因是生活方式,而他们最喜欢加拿大的地方是交朋友,最令他们感到吃惊的是汽油价格。
. S, u2 A1 A3 q$ R! B1 e7 f南亚的移民前来加国的主因是为了子女的教育,而最令他们感到吃惊的是,自己过去所接受的教育和训练资历被低估。
7 W' Z: _1 N3 K最吸引菲律宾人移民加拿大的原因是出于为家庭或财政理由。+ F$ {: n' A' k3 G0 b$ W
非洲人和加勒比海人主要为了专业理由移民加拿大,他们喜欢加拿大的地方包括能让他们保存文化传统。% k5 u7 \+ c6 [$ a

& L' d4 ~$ {, ]- _) N. K" 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 www.MontrealChinese.com )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MT-4, 2025-9-23 06:08 , Processed in 0.05338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