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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试行教师退出机制4种渠道退出教学工作岗位; z1 \) ^, W; G a5 q9 l* d# R+ p
“教师经学校同意提出转岗、未能竞聘上岗、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是违反《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从今年2月10起,只要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成都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都应予以待岗培训或转岗。) [' Q8 y/ ~, ~& k/ r! Y
8日,为了激发教师潜力,确保教师队伍的高素质、高水平发展,实现优师优教。成都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不能竞聘上岗、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退出教学工作岗位。& S' u# `! U9 p5 j
4种退出渠道: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
8 r; u" w" e, x( {7 `9 c. W据了解,本《办法》共有20条的内容,包括了制定宗旨、适用范围、退出渠道、退出程序等。其核心内容是退出渠道和退出方式。退出渠道包括了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四类。有层次、分类别地提供了多种教师退出渠道。
4 t- d/ N/ e0 n7 i4 Z渠道一:转岗。是指在校内或校际竞聘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校内转岗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校际转岗由教师管理服务机构统筹安排。当教师提出转岗请求,并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未能竞聘上岗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违反《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符合担任教学工作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教师,都应当予以待岗培训或转岗。
" T; h) |3 R, f, ^: h, D渠道二:待岗培训。是指对教师暂不安排独立的教学工作,由教师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学校安排其进修学习、跟岗培训。待岗培训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在待岗培训期间,学校应配合教师管理服务机构为待岗教师提供不少于两次的竞聘上岗机会。待岗教师待岗期间的日常管理由教师管理服务机构和相关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待岗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待岗教师应承担学校或教师管理服务机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0 D' U; M! t' i- c, j+ ?1 U8 c2 |
渠道三:解聘。是指解除人事聘用关系。不愿意转岗、待岗培训,或待岗期满仍然不能竞争上岗的,由聘用单位予以解聘。
5 r6 a& ~ d2 g4 A渠道四:辞聘。是在聘期内教师主动提出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 D. Z7 t2 E t* g“合同退出机制“,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条款和内容写进合同% o( U/ @2 e" ^( f8 F$ m$ |1 l
据悉,本次《办法》还首次提出了将退出方式采用“合同退出机制”,将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格式化为合同内容。: s- U \5 Q4 p( M
退出教学岗位的教师转入新岗位的,按照新岗位类别重新确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不再享受原教师职务工资相应待遇。待岗期间,发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下同)和一定比例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2 e& [' A- I# M0 A e“退出教学岗位教师对转岗、待岗培训、解聘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成都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郭越中介绍说,如果退出教学岗位教师对仲裁裁决还不服,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7 N3 n& O# c5 j: I. ~2 r |据悉,本“办法”将从2014年2月10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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