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查看: 20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申技术移民造假多 移民部电话抽查答错肇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8 00:1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申技术移民造假多 移民部电话抽查答错肇祸
, I5 i: \6 H: f) C+ u9 r! u- P5 f0 m+ A1 H
加拿大政府对香港、北京及台北签证处收到的技术移民申请个案做出的调查,发现大陆技术移民申请文件造假普遍,在职业经验、雇主证明等方每年均有造假现象。3月6日,最新一期加拿大《移民汇编》公布一例申请技术移民造假被拒的案例。
! r1 F1 f/ P! e! Y! T+ x5 U* [  Q% Y
5 z. _, g1 k  s* Z7 a6 d2 [: W《移民汇编》表示,中国大陆居民何桦(Hua He,音译)向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递交移民申请。移民官展开调查后,质疑她在中国的工作经验,并发出拒签信。为了核实何桦移民申请的真实性,移民官致电她之前所在公司2位管理者。0 g! q! B: J" F' a# E- Q
( K6 Q" w2 J* z
其中之一的Shaolin先生在该公司工作5年,负责起草雇员出勤表、管理员工名单。Shaolin先生对移民官说,不认识何桦,然后写信否认。他解释道,公司有隐私规定,不能随便透露其他人情况,不愿找麻烦,其实何桦在公司工作过。
4 A# I  K4 D, X/ s# c9 Z" E
" O4 N7 J/ R' E3 k& T移民官无法接受Shaolin的解释,认为若真如此,他应直接在电话里回答:公司有隐私规定,所以不能提供这类信息,然后让高层管理者接移民官电话,或让移民官证明自己的身份。 # [" z! V# T8 C; J% P# o

+ M! l6 q# K# Q5 M2 Z另外,移民官又给了何桦一次机会,致电她2007年的经理Deng Ta先生。经理也说不认识何桦,后来否认。他解释:“没有何女士与其他销售人员的努力,公司不可能有今天的规模。” " R( k5 o; {" l  ?
+ M9 v) N# A; y# u- m
移民官也表示,Deng Ta的解释是自相矛盾。若何桦贡献很大,Deng Ta接电话时为何想不起来她呢?
7 s. x9 X0 ?$ R% T. ?4 }7 ?) h: ~/ I$ Y* e! y% u; f4 _7 e
后来何桦请蒙特利尔律师帮她上诉,《移民汇编》总编兼资深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认为驳回原判的机会渺茫。文化差异不能成为2位男子说法前后不一的理由。移民官用常识作出相反的推断,质疑申请者的诚信。打电话抽查是加国驻北京大使馆常用的一种核实方法。若移民官的审理过程合理可信,法院便不会干预最终结果。 5 n8 a% N* L! M2 @9 S( x- q
+ D6 M* \* u/ d) v, ~
另一例是来自大陆的林某递交申请难民。他讲述自己被迫害经历,比如被当局拘留、审讯、被强迫交赎金、父母被判刑等。加国难民保护署(RPD)拒绝他的理由是中国大陆的假文件泛滥,申请者未提供可观的证据,只是自己在讲故事。
# Q8 ?* n' R/ o# H8 q$ r/ `: R. C' C- v* \
随后,多伦多律师魏皮尔(Lindsey Weppler)帮林某上诉,驳回了难民保护署的判决,难民申请通过。 9 C9 U+ P3 B4 L6 D. ]1 A' j9 S

3 P1 N6 Y" F/ _3 s库兰表示,“中国大陆的假文件泛滥,但不代表每个来自大陆的文件都是假的。林某的申请资料无原则性问题,难民保护署的拒签决定与其宣传资料互相矛盾。”

; b7 ^9 @, y8 r, b6 |9 R
9 K4 o" t- L1 Q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 www.MontrealChinese.com )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MT-4, 2025-9-25 02:54 , Processed in 0.05019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