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9寸厨刀杀死留学生 凶手将遣返中国; _, m5 W% h$ v) ]# j1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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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报道:涉及2009年11月多伦多市中心一间日本餐厅的凶杀案,被控二级谋杀的中国留学生王旭,被判监6年半,他昨日在白求恩故居Gravenhurst小镇的Fenbrook联邦监狱获得假释,转往一个低设防的Beaver监狱,等待遣返中国。按照规定,王旭将直接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局遣返中国,遣返日期待定。遣返中国后他不需要完成未完的刑期,可以从新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L% Y& C! n$ {# j: n%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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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7 N% Q& t% ~8 Z, T4 |. D0 d | 据《星岛日报》报道,王旭的父母刑及牧师昨天到监狱参加王旭的假释听证会,历时1小时20分。假释官详细询问王旭在加拿大的生活经历,以及回顾整个案发过程。监狱管理官员也对王旭在监狱的表现给予正面评价,指王旭能遵守狱规,礼貌待人,同时在监狱内努力学习,获得了安省12年级证书。目前王旭已经由中度设防的Fenbrook监狱,转到低设防的Beaver监狱。 王旭将会入住的Beaver监狱完全没有高墙电网,只有半人高的木栅栏,而且有很多出口。据记者观察,该监狱类似一个住宅小区,犯人有很高自由度,白天可以在小区内活动,完全靠犯人自觉遵守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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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设防的Beaver监狱完全没有高墙电网,只有半人高的木栅栏,其中红楼就是监房。 王旭表示,Beaver的犯人都是表现良好,而且是刑期即将结束的犯人。他们是两人一个房间,有独立厨衞设备,每天伙食标准5元,犯人自列所需清单,由狱方采购犯人自己做饭。每天早晨8点起床后可以出外自由活动,但是不能赖在床上睡觉。犯人可以互相交流、打扫衞生、到图书馆学习等,晚上10点半以后要锁门入睡。
8 ` Z+ W+ @5 q6 Z 王旭的父亲在听证会上表示,王旭的罪行身为父亲也有责任,日后他会严加管教,保证其不再违法。假释官表示在16年的职业生涯中,还是首次遇到犯人父母出席假释听证会,并为王父王母不远千里而来,坚持三年帮助儿子悔过而感动。经假释委员会当庭合议,宣布对王旭有条件假释,条件为如果以后王旭重返加拿大,需向加拿大假释委员会和加拿大惩教署报告。 8 M! m9 g7 n/ d8 K/ P6 w
据悉,王旭自2009年11月7日案发后一直在押,他已经服满法定假释要求的刑期。王旭返回中国后计划继续上学深造,但王的家人担心王旭被遣返后,会面临中国政府和受害人家属继续追究刑责的风险。 7 E# g1 y9 A" X9 s2 f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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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明报》报道,2009年末在多市西区一间日式寿司店内,发生中国留学生杨明(Ming Yang,译音)被同样身分的工友王旭(Xu Wang,译音)刺死的命案,此案昨日在多市中区的安省高等法院审结。之前被告王旭已承认误杀罪名,法官麦克马洪(Justice McMahon)昨日听取了控辩双方就刑期长短所作的陈词之后,虽然认可被告案发时并非有预谋杀人,且事后有悔过表示,但考虑到被告是对准受害人的要害部位勐刺而造成死亡,因此对王旭判处6年半监禁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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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 P/ T, I# T! u4 }$ P- J# n: o/ ? 发生命案翌日,警方用报纸遮挡餐馆的橱窗。橱窗下已有人摆放了花束祭奠杨明。(资料图片) 法官麦克马洪在作出判决前,宣读了控辩双方共同认定的事件经过。
( r7 A; m6 _4 `3 n% d7 b 2009年11月7日晚11时左右,位于多市西区布鲁亚西街(Bloor Street West)近巴特士街(Bathurst Street)的日式寿司店「新一代」(New Generation)内发生了杀人案。当时在店内任职厨师的王旭,与该店的一名侍应生杨明,因为工作职责上的一点小事,发生了口角。争执过程中,王旭顺手拿起身边一把刀刃有9吋长的厨刀,勐刺向杨明的胸部,令对方胸口部位的大动脉破裂,流血过多而身亡。 + g; }2 v9 b$ C( S# d4 O
现场目击者的证词称,王旭伤人后说,「这是我干的,我刺伤了他,现在我怎么办?」寿司店的监控录影显示,王旭刺倒杨明之后,把刀丢到一边,还对受害人大声喊叫。当警察抵达现场时,王旭还向问话的警探拒绝承认自己的责任,但在审理过程中承认罪责。 + @, Y. Q6 ~. Q" C; a
检控官希望法官将刑期定在8至10年之间,而辩护律师博哥(Jason Bogle)则恳求刑期少于5年。 . P5 v; C0 e$ T0 `$ h
麦克马洪法官在总结控辩双方的发言后,列举了此案中对被告不利和有利的因素。法官称,首先,被告使用了一把刀刃长达9吋的大厨房刀;其次,在将受害人刺倒之后非但没有上前救助,也没有打911求助,反而继续对受害人大声喊叫;第三,虽然被告刺死受害人的行为并非事先预谋,但对方手无寸铁,而且当时双方并非正处在打斗过程中,被告却将利刀对准胸部这个要害部位,这属于严重情节。法官举例称,在其他一些误杀案中,被告刺中受害人的部位是大腿之类非要害部位,但因刺破主动脉而导致死亡;或者是将受害人推倒,导致对方头部撞击硬物而重创死亡。 3 p$ o, R- Z `0 |7 `/ g
第四,受害人杨明是一位无辜的市民,有大好的前程,却死于一场毫无意义的争斗中,给杨明的父母和未婚妻小曾造成了永远无法弥补的巨大创伤。第五,被告在最初接受警察盘问时,并未承认自己的罪责,说了许多理由坚称这是一场意外。
/ s. Y' }) l5 q" {+ ^4 Z+ D 麦克马洪法官随后又列出对被告有利的因素。首先,王旭没有犯罪纪录;其次,被告犯案时还很年轻;第三,他当时既是寿司店的厨师,也是一名留学生。第四,被告主动认罪,避免了冗长的正式审讯,而且通过信件及当庭忏悔的方式,向受害人家属表达歉意。第五,被告服刑期满之后会被立即遣送回中国。第六,刺杀行动并非预谋,纯粹是在一场争吵中很偶然地发生。
# g: n8 q' ^9 T5 [ 综上所述,麦克马洪法官当庭判王旭监禁6年半。扣除他在此之前已监禁2年零1个月并作双倍计算,被告还将再被监禁2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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