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驻华大使馆于1971年在北京成立,代表加拿大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利益。随着加-中关系的发展,又逐步建立了上海总领事馆(1986),广州总领事馆(1994)和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1998)。加拿大在香港的代表机构为加拿大香港总领事馆。
加拿大大使馆
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c.ca/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于1971年在北京成立,代表加拿大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利益。随着加-中关系的发展,又逐步建立了上海总领事馆(1986),广州总领事馆(1994)和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1998)。加拿大在香港的代表机构为加拿大香港总领事馆。
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c.ca/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
大使阁下:
我的英文比较差,无法进入你们国内的网站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果可以的话,请将这篇文章转交一下你们的国家领导人,据说你们是比较民主的,我想应当可以达到我的要求的吧,对了还得麻烦你们翻译一下了。
最近我对赖昌星在加拿大一事也看了很多方面的资料,从而也认识到了你们的“民主”性,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感觉到很可笑,众所周知,赖昌星在我国境内犯下了极大的罪行,并且是经济罪行,而不是所谓的“政治”迫害,你们作为加拿大驻中国全权机构应当是比较了解这一点的。
但就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在你们的国内这么长的时间却没有得到解决,以前的时候很多人对中国的司法提出了批评,当然你们也在其中,但我想通过这一事件,我感觉所谓西方的司法公平也可见如此了。
试问一下,如果一个人在别的国家杀了几十个人,跑到你们的国家,你们的国这是不是也要采取这种方式,要求另一国不能处死刑。要是这样的话我就感觉很可笑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制度,但你不能把自己国家的制度强加于别人之上,或许有一天,等中国经济实力超过你们之后,你们也可能会有很多的这种人到中国来,中国也要求你们按中国的法律执行,不知你们是否接受。
从这一点我认识到了西方虚伪的民主,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罪犯在一个国家犯罪后到另一个国家就没事了。要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我了可以理解在北美有一个国家是收留罪犯的国家,我也希望你们不会这么让我认为吧。
我时间比较紧经,难得写点东西,烦你们看到后及时转交国内,表达我民主的看法。
祝你们开心,不要生气
瘪三加拿大,我的亲人邀请我去探亲,看看.没想到你们的理由是我去了一后会不回来.你们太小气了.太恶心了.老子在中国过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留在你那里.你们就让法论功分子和赖昌星在你们那待着吧!瘪三加拿大.